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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欠款能否执行总公司的

债权债务 2022-11-09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的欠款是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财产权,所以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应当对分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分公司的欠款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的欠款能执行总公司的,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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