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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社保,未交够15年,人死亡了,交的费怎么退

劳动纠纷 2022-11-10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交满15年后人死了,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另外个人的账户余额可以被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人死了养老金可以退保退费的情况: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二、退保所需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参保人没有到退休年龄去世的,社保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以由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可以取出的金额只包括个人账户缴纳的部分,统筹账户中单位为其缴纳的部分是不能取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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