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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中秋放假途中坐车出了车祸一年内不能生活自理了公司有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22-11-10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时间出车祸,若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且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上班时间出车祸,若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职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赔偿;若用人单位依法购买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遭车祸,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按照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的程序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其参保,则在被认定为工伤和鉴定了劳动能力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担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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