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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9年5月到21年1月缴了生育险,到现在一直断交着,现在怀孕6个月了,是不是补缴也来不及了?

劳动纠纷 2022-11-10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生育险在断交之前已经交满12个月的,断交不会影响报销。还是可以继续报销。如果断交之前还未交满12个月的无法进行报销,具体的可以询问当地的社保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如果在断交之前生育险已经缴满12个月,则断交一个月不会影响报销。当事人还是可以继续报销的。如果断交之前还未交满12个月的则暂时无法进行报销,具体的可以询问当地的社保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累计缴纳保险费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算中间中断也没关系;所以也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只要按每个月缴纳就行。但是必须注意时间上的问题,生育保险一般是不能补缴的,即孕妇在参保期间分娩才能享受生育报销,否则亦无法享受这一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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