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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继承 2022-11-10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5、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当事人应该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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