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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能在海宁这边办离婚吗?

离婚 2022-11-10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地户口只能在本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离婚手续,但是不能在本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离婚登记只能在夫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外地户口不是一定可以在本地办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不得在异地办登记离婚。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以异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前者需要带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后者带相关证件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确认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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