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被拆迁人继承人要怎么继承房产

继承 2022-11-11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拆迁人继承人要想继承房产可以协商继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屋产权继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
    1、继承人先要准备房产过户资料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手续,其他继承人要到现场对继承权表示放弃;
    2、办理转绘手续之后,继承人要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继承人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后依法缴纳登记费;
    4、过户手续完成,继承人领取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