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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离职工厂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22-11-11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自动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自动离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自动离职就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如果离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没有和用人单位协商就自行离职的,因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自动离职者给予除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其解约时依法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限期未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从依法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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