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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变更变更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进行承担

离婚 2022-11-11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变更时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都是由变更后的公司来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公司股东变更后债务承担的方式:变更前的债务,由原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若为变更后的债务在,则由新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应当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合并的,公司原来的债务应当由合并之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分立的,则应当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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