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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住院费及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怎么报销

劳动纠纷 2022-11-11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异地报销生育保险的具体流程:
    1、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审核部门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处办理待遇结算;
    4、受理核准后,工作人员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在异地报销生育保险的具体流程:
    1、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审核部门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处办理待遇结算;
    4、受理核准后,工作人员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报销流程如下: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生了孩子报销要准备下列资料:职工的身份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保卡;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缴费单据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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