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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失业状态,我之前累计交满了一年生育保险,我生育的时候能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2-11-11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
    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费,并且在女性职工生育时,为其缴费累计达到本地享受生育保险标准的;
    2、职工生育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保险金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达到规定的年数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没有超过报销的期限。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不满一年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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