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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房子怎么过户

继承 2022-11-11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后房产过户的具体方式:继承人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后房产过户的具体方式:继承人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已有公证遗嘱房产的过户方式:首先,应确定遗嘱是有效的,然后,在继承开始之后,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遗产的继承,根据遗嘱的内容予以分割遗产。遗产份额之后,其继承人可以持相关的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局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遗嘱过户房产证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房产权属证、遗嘱、户口本、遗嘱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地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若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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