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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婚前首套房,而且用公积金自己一个人在还贷,这种情况怎么填专项附加税扣除比例?

劳动纠纷 2022-11-12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中,贷款利息可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如果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双方分别承担一半,也就是分别扣除50%;如果是由夫妻一方承担的,那么承担个人所得税房贷的比例是100%。扣除标准是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中,贷款利息可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如果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双方分别承担一半,也就是分别扣除50%;如果是由夫妻一方承担的,那么承担个人所得税房贷的比例是100%。
    扣除标准是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房贷扣除比例:如果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双方分别承担一半,也就是分别扣除50%;如果是由夫妻一方承担的,那么扣除个人所得税房贷的比例是100%。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房贷扣除比例:如果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双方分别承担一半,也就是分别扣除50%;如果是由夫妻一方承担的,那么扣除个人所得税房贷的比例是100%。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时,能扣除纳税人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贷款,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以只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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