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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劳动纠纷 2022-11-12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可以起诉。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又撤诉的可以起诉,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如果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后按撤诉处理的,该能再起诉。当事人在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也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再起诉。自动撤诉与申请撤诉在实质上都是放弃诉讼的意思表示,此时已丧失了再次起诉的权利,即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都会被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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