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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领取失业金,19年2月离职,现在还能领取吗

劳动纠纷 2022-11-12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由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领取失业金的办法:由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金并不是只能在被辞退的情况下领取。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包括被辞退的情形外,还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而单方面解约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属于员工本人主动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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