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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前公司辞退,向劳动局提起了劳动仲裁,后面出了仲裁裁决书,前公司没有执行,说是要上诉,后面本人就收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的短信,说是前公司与我本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已受理,并且附带了查询网址,可是网上现在啥也查不到。想问一下,我本人并没有撤销仲裁裁决,这是前公司申请的吗

仲裁 2022-11-13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先裁后审的制度。
  •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撤销,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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