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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年买的房有贷款,一个人的名字,第二年结婚了我家几个月后拆迁了,第三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老婆一分钱没出。这种情况怎么证明房子和她没关系。

离婚 2022-11-13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签订有关协议才行
  • 你好,建议写一份书面协议
  •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房子归属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婚前支付房子首付款的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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