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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时名字填错了,父母名下没有,我名下两处,证还没下来,早已分户,还能改吗?

房产纠纷 2022-11-13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确权后要改名可行。宅基地确权后更改名字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均可进行名字变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处于买卖过程中可以改名字。未进行预告登记、备案网签的房产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更名,已进行预告登记、备案网签的房产需要注销原合同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进行更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针对“房屋确权是否还能改户主”的问题,个人观点如下:确权登记的是户主的名字,如果父母是户主,就会登记在他们名下,当然一个家庭用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国家为了各部门之间工作一致才用户主的名字。如果需要更改登记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权利人持有不动产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如果当事人需要更改户主,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更改。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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