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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制自愿加班还有加班工资吗,具体有哪些规定

劳动纠纷 2022-11-13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不论是工作的形式都有加班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一般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员工自愿加班,一般没有加班工资。如果是与单位协商一致,被单位安排加班的,才有加班工资。例如员工在工作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计件工资制也有加班费。如果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根据工作时间的不同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300%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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