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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伤害,第一次在焦作住院,出院后又在博愛县住院,请问第二次住院打官司住院费用老板报銷吗?

损害赔偿 2022-11-13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款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可按不同的等级来进行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的护理费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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