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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被告的借条上有写明被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写好起诉状后,地方法院给了我一份材料补正告知,要我拿这份告知去派出所要被告身份信息,派出所又说不能凭此告知书就给我被告信息,要法院工作人员带些函和我一起去派出所才可以提供,我该怎么做

诉讼 2022-11-13 11: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有借条的,还需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来向院起诉。起诉状需包括,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以及法院的名称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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