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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任何人名字都能作为商标注册吗

2022-11-13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将他人姓名作为商标名称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侵权。如果他人姓名已经提前注册未商标,那么后使用他人姓名注册为商标构成侵权他人商标权;如果他人姓名并未注册,则未侵犯他人商标权;如果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使用他人姓名的,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权》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通常而言是不可以随便把名人名字注册成商标的。注册商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权:故意用申请注册商标这种方式来侵犯名人的姓名权,并且有明显的动机、目的;申请注册的商标里,含有与在世的名人姓名相同的文字;还没有经过名人的同意,就申请注册含有该人姓名的商标;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不可以随便把名人名字注册成商标。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只要包括以下其中一点,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权:故意用申请注册商标这种方式来侵犯名人的姓名权,并且有明显的动机、目的;申请注册的商标里,含有与在世的名人姓名相同的文字;还没有经过名人的同意,就申请注册含有该人姓名的商标;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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