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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别人名买了一个小区地下车位,我想把名字改成我的名字,我们俩双方写协议,按手印,有法律效率吗?用到公证处公正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22-11-13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车落自己名下协议内容包括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车辆保险;车辆的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等费用;因车辆产生的侵权责任承担;合同的有效时间;签字盖章并且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这个公证是无效的,最好是办理过户手续。使用别人名字购房,涉嫌无资格人员骗购房产行为,公证处不会做这个公证,且公证也无效。而且还容易导致弄假成真,房子真成别人家的。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如果签订车位转让协议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车位协议是可靠的。双方签订车位协议后,还需要携带相关资料袋去房管局办理车位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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