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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在撤诉

离婚 2022-11-13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原告按照以下程序申请撤诉是:
    1、离婚案件的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2、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终止诉讼;
    4、人民法院审查不准许撤诉的,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撤诉有以下程序:
    1、离婚案件的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2、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终止诉讼;
    4、人民法院审查不准许撤诉的,继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起诉撤诉的方式如下:在判决宣告以前,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但是是否准予撤诉,是由法院裁定的另外,如果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如果经传唤仍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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