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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的事,就是儿子是非农业户口,女儿是农户,儿子又把父母的宅基地房子拆掉重新盖了二层楼,我问一下女儿还有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婚姻家庭 2022-11-13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子女户口迁出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子女不是农村户口,不能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如果出嫁女儿户口已经迁入男方家,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集体的财产,农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子女也必须是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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