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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户不交租金和水电费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14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不交水电费房东可以先行催缴,经通知仍未缴纳水电费的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关系,租客应当及时返还房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约定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房客不交租金,房东可以先进行催告,要求对方尽快交纳租金,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处理租户拒交物业费的方法是:物业公司有权催告承租人交纳。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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