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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民事纠纷判决书下来我不服,我闲麻烦不想上诉怎么办

诉讼 2022-11-14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上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的需要区分是判决还是裁定书,在十五日或十日内上诉;并且上诉一般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提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上诉的方式规定是,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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