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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楼上的厨房横管漏水(专用管道)漏到我家应该有谁负责维修。谢谢

损害赔偿 2022-11-14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楼房下水主管道漏水,且是相邻的邻居或者楼上的原因造成的,由造成漏水的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工程质量有问题导致的,由装修公司负责。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 楼上漏水,楼下的处理方式是,可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要求其及时维修;如果楼上拒绝维修或给楼下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楼下可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楼上的住户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楼上漏水漏到楼下,根据具体原因确定负责人:
    1、房屋本身原因,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责任;
    2、物业原因,如公共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由物业承担责任;
    3、楼上业主原因,一般由楼上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4、楼下业主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相关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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