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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贷款的房子,怎么交易

抵押担保 2022-11-14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带有抵押权房子买卖应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子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出售,同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如果当事人要出售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在还清贷款后卖给买方,也可以与买方协商,由其支付包括贷款在内的房屋的全部价款,而由卖方依照约定向其分期或者一次性偿还贷款;或者由卖方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而买方仅支付房屋的价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房屋有抵押贷款要进行买卖的,可以由买房替原业主提前偿还贷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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