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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而取得物权的何时生效

继承 2022-11-15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因为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因继承或受遗赠而取得物权自继承开始就发生效力,自遗赠协议成立时就生效。具体法律规定是,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遗赠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协议成立时就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产继承的时间是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程序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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