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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是能怎么取得的

2022-11-15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得商标专有权可以由商标的所有人自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获得商标专有权。也可以由他人通过与商标注册人订立商标转让协议来取得商标专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方式:
    1、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获得商标专用权;
    2、商标注册申请后,当事人可通过订立转让合同的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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