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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如何写

合同纠纷 2022-11-15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律师代理诉讼的委托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要求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再者要求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 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的写法:
    1、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2、其次要求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
    3、再者要求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
    4、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 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写明委托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格;写明委托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写明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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