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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买的车库在小区负一楼,但不是人防车库,这样车库能办产权证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15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车库有产权,一般来说是没有产权证的。业主购买后拥有的是永久使用权。一般的小区的地下车库都是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不能单独进行买卖,但这种车库可以租赁。只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批准建造的车库才可以申领房产证。
    因为有的车库是属于人防车位,这样的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地上车库一般是没有有产权。一般情况下,在申报的时,开发商必须向国家立项的时候规划出这些车库的独立性,若开发说办不了独立产权证,那就是说这些车库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土地纠纷影响车库房产证。车库取得产权需要前期设计图与实际现状保持一致,车库属于层高达到
    2.20米以上有墙分隔的独立车、有明确的界址点,车库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经规划批准定为车位用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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