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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抵押担保 2022-11-15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登记土地抵押的权属可以通过查明档案,到实地核查等方式核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土地抵押权的效力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抵押设定后债务到期未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依法对抵押的土地行使权利;
    3、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土地抵押权的效力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抵押设定后债务到期未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依法对抵押的土地行使权利;
    3、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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