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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代班在场干一小时罚款五千元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16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有罚款的权利,但该权利与行政机关的罚款权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公权属性。若劳动者有违法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但是罚款的数额要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一般情况下,公司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依法订立的,并且经公示或者直接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罚款,但罚款的原因和数额必须合法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法律意义上的罚款是行政处罚之一,此处的罚款应该是指扣钱。对此法律没有进行禁止性规定。以劳动合同或者是员工守则为准。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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