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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坚决不要哺乳期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22-11-16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离婚男方不要孩子的,女方抚养孩子,但是男方即使不要孩子也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男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宝宝在哺乳期是可以离婚的。女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双方都自愿离婚的还可以协议离婚。但是,男方一般不得提起诉讼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哺乳期离婚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男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以及方式支付抚养费。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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