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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买卖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产纠纷 2022-11-16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二手房过户流程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产证、头次购房证明(只有初次买房需要提供以减免契税)等资料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交付房款交纳各类税费,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和身份证明去申请,登记要件;
    3、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5、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买卖二手房过户流程有:了解房屋概况,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合同、产权证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确认完税进行房产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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