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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去世了,我还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吗

继承 2022-11-17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父亲去世遗产的继承:父亲去世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父亲在去世前既没有留下遗嘱也未立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父亲的遗产,由健在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去世父亲的遗产,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再婚父亲去世遗产的继承:如果父亲再婚的配偶还健在,应该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的财产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则优先按照遗嘱方式继承父亲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去世的子女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承人死亡的,遗产还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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