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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东莞办了失业保险,但是还没有到账,过两天可以去广州上班吗,可以买社保吗买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2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一、广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如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的,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市内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二、根据相关规定,领失业金最多可以领两年。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在广州申请办理社保的条件:劳动者具有广州的户籍或者是在广州就业的。就业人员在广州参保的,由其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在用工后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
    法律依据:在广州申请办理社保的条件:劳动者具有广州的户籍或者是在广州就业的。就业人员在广州参保的,由其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在用工后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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