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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个人在企业借了20万元,有一年多,要上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18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从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只要超过一个纳税年度,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各级税务机关应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 对股东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企业借款给个人是不需要交税的。如果反过来,企业向个人借款的,由于公司支付了利息因此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相关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归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法律依据: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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