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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工作单位是企业事业化管理。想咨询一个问题:关于我们个人帐户交纳的个人养老金,我们是退休后按10年返还完毕,之后我们工资里就少了这部分钱。问少这部钱是否由国家统筹那部分社保基金继续按每月少的部分给补足继续给照发呢?

劳动纠纷 2022-11-18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时买了社保,在辞职后自己的那部分不能退。例如对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缴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不能退。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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