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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墙渗水,保修期内物业沒有处理好,现在已经过了保修期,房屋渗水更严重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18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过了保质期且物业不需要负责的,业主应自行负责,物业可以提供有偿维修。受损方可以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后凭报告要求侵权方及时修补并可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不配合,受损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超过房屋保修期的赔偿方式是: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 保修期内房屋外墙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房屋保修期一般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外墙漏水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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