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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但他儿媳妇要离婚了能分到一半的房子吗?

离婚 2022-11-18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如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其离婚关于该房子的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屋给该当事人。因为虽然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其加了女方名字就属于将其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财产,并将婚前部分的一半赠与给女方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妻子什么都不能分到。离婚时夫妻不可以分公婆的财产,公婆的财产只能是公婆分割,因为只有公婆才是财产所有权人。同理,夫妻也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才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其他的人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也不能分割他人的财产。
    所以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情况下,妻子什么都分不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房子是老公父亲的,那么女方在离婚时一般是不能分到该套房产的,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只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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