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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俩户口本分开了老人去世了土地哪年哪月可以收回

继承 2022-11-18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去世销户后,其生前使用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老人去世土地归其户内其他继承人承包使用,去世销户的承包单位不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土地予以收回。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 老人过世后,继承人首先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最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遗产继承的期限如下: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2个月内,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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