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个仲裁案件由于我没有准时到达还能继续仲裁吗

仲裁 2022-11-18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可以对仲裁员提出回避的请求;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等。当事人的义务:按时提交申请书,按时出庭,提供自己的主张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 在仲裁结果出来后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仲裁裁决书等去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一般就会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仲裁开庭后,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作出裁决书。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