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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 “收入证明”持有人与开具“收入证明”的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好心给一朋友买房时出具了借款人收入证明,现在被反咬一口,以工作没签订合同和缴纳三险一金,要求赔偿工资和缴纳保险等10多万费用,怎么证明“收入证明”持有人与开具“收入证明”的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收入证明内容:1、基本工资 2、工资性津贴 3、生活补贴 4、各种奖金 盖有公章和法人签字 无日期

是否可以这样处理:

仲裁案起因:申请人出具被申请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主张权利日期内不存在劳动关系

理由:1、申请人所提供的借款人收入证明(无日期)不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主张权利日期内存在劳动关系

2、申请人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在主张权利日期内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公司主张:申请人所说的劳动关系实际为申请人与第三自然人之间的互助行为,申请人承第三自然人邀请到A地点干活,第三自然人为申请人支付费用。

证据:1、第三自然人给申请人的银行打款记录

三、申请人不是被申请公司的员工,与被申请公司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证据:1、申请人不认识被申请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连其性别都不清楚。

2、被申请公司自开业以来没有招聘任何员工,也无社保个税记录

3、申请人在收入证明中所写地点与被申请公司无关。

四、收入证明源自申请人因个人买房原因诉请第三自然人帮忙,第三自人为被申请公司股东,遂找被申请公司法人为申请人虚开了一张有被申请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仲裁 2019-01-03 08: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讨薪时收集证据方法: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 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赔偿社保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你好,应尽量收集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工资被拖欠与单位发生纠纷,自己(或委托律师)与单位自行协商、交涉,协商无果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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