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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职工哺乳期每天一小时,可以累加后休半天吗?

劳动纠纷 2022-11-19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哺乳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和哺乳等方面的困难。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关于女员工的哺乳期有以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劳动者在哺乳期工作的,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且劳动者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为一年,至婴儿满一周岁时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允许安排其加班的。  如果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条件为要挟强制要求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加班,那么女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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