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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甲方开餐厅,乙方给我装修餐厅,合同写的5万,现在给了4万3,前几天乙方突然停工问我再要一万块钱动工,我没有给钱,从找施工队他在阻拦不让干。他跟我签的6.5号到6.20号交房,现在可能7.20号都没办法正常交房,我能起诉他每天耽误的房租,营业亏损,我后面找装修队的钱他能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1-20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未按约定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赔偿以及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赔偿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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