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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贷款儿子担保,父亲重病身亡,儿子儿媳需要给还钱吗

抵押担保 2022-11-21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借钱,儿子提供担保,在父亲不能还钱时,儿子要还。儿子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儿子承担责任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父亲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儿子贷款父母不需要还,父母没有偿还成年子女债务的法定义务,双方不存在连带责任,父母是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除外。成年子女死亡父母继承其遗产的,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如果借款的时候第三方提供了担保,借款人死亡后,由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如果借款人有遗产留给子女,那么子女应该用所继承遗产为限来清偿债务,包括网贷的欠款。但如果既没有第三方担保,也没有继承人,而且还是无抵押贷款的话,债务消灭。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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