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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妹妹户口迁出去了,我父母房产是不是她就不能继承了

继承 2022-11-21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产不能不过户。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产继承后不过户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继承人应当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继承的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应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将继承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具体规定:继承遗产房过户,需要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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